【特訊】1名16歲本澳初中生涉嫌酒後無牌駕駛,於加思欄馬路自炒並撞毀行人路欄杆,涉案人未理會巡警追截不顧而去,至東方拱門附近再次發生意外,被追截警員截獲。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酒精含量為0.61,超出法定水平。
涉案人姓方,男性,16歲,澳門居民,北區某中學初中學生。治安警發言人透露,19日凌晨3時,警員巡經加思欄馬路時,發現方某駕駛電單車撞毀欄杆後不顧而去,遂響起警號從後追截。涉案人未理會停車要求,繼續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駕駛,至東方拱門附近再度自炒倒地,並撞毀石壆及花圃。警員上前將輕傷的方某截獲,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其體內酒精為0.61克每升,違反“道路交通法”當中“受酒精影響下駕駛”規定。
調查期間方某聲稱前晚10時許於皇朝區與友人飯聚,期間曾經飲酒,至翌日凌晨約3時駕駛友人電單車回家,至加思欄馬路發生交通意外後離開現場,期間一直未發現警察追截,至東方拱門附近再次發生意外被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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