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一般性否決由勞工界議員林倫偉、李振宇提交的《工會法》法案。這是回歸後第11次由議員提案《工會法》。法案引起多名議員爭議,有投反對票的議員指出,工會法牽涉社會多方利益,希望由政府提案立法。
林倫偉引介法案內容時表示,制訂工會法是落實基本法及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的需要,是次立法宗旨是促進僱員團結,享有組成工會團體、集體談判和集體行動的權利,改善僱員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並通過對工會組織和運行的規範,明確工會的法律地位和職責,以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及穩定。從法律上明確工會組織的法律地位,可依法保障工會組織行使相關權利;一些工會權利如工會代表、工會專職人員的職業保障權,工會資源的保障權,勞動爭議中的代理權等都可以通過立法得到確立,從而為工會組織履行職責提供法律保障,可以更好地在協調勞資關係過程中發揮作用。
在細則性討論階段,多名議員對本次法案的意見不一。議員龐川表態投反對票,認為工會法的立法需要勞資雙方進行深入、透徹的溝通,相信政府才有這樣的資源和平台,因此希望政府能作為提案人提交。議員張立群贊成工會法立法,但希望更多關注僱主權益,憂慮集體談判權被濫用,指當今社會已有較完善的勞工法保障僱員權益,工會法不是很主要的部分。議員高天賜、李靜儀、區錦新等均發言表示支持本次法案,稱推動對工會法的討論具有意義,工會一方面保障處於弱勢的僱員的權利,但更重要的是有助於促進勞資雙方集體談判、對話,是解決勞資糾紛的重要組織,有助於協調雙方的勞資矛盾。
法案最終獲9票贊成、16票反對、7票棄權,遭到否決。投了反對票的議員馬志成在表決聲明時提出,社協早前已委託獨立第三方開展工會法的調研,經濟財政司司長日前亦表示政府現階段有條件為工會法提案立法,冀社會耐心等待政府提案。在社會對工會法立法未有共識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導提出立法可以更好地推動完成立法,希望政府能夠早日提交法案。
投棄權票的議員鄭安庭表示,政府近日表示已完成工會法的調研報告,並表示會進行公開諮詢,充分聽取社會意見,然後提出工會法法案,可見工會法有必要制定,政府亦計劃在平衡各方意見後再提上議程。由於工會法不僅關係到勞資雙方權益,更涉及社會多方利益,相信政府為了澳門的長遠發展,亦基於社會共識,並且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制定工會法。因此希望政府能夠考慮本澳產業單一、就業情況等特點,在借鑒世界各地的經驗,提出符合本澳總體利益的工會法法案。
勞工界的四位議員在表決聲明中表示,對本次提案未能獲得足夠贊成票感到遺憾,強調制定工會法不僅為了保障工會的法律地位,規範工會運作,維護僱員合理合法權益,同時對於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將勞資矛盾協調機制納入法治軌道、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均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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