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7月2日,珠海市疾控中心發出防控指引時指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市民和工作人員進入低風險地區的商場和超市時可以取消測量體溫。
據悉,珠海市疾控中心發出防控指引,指引共有十三條。具體包括:一是商場和超市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二是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症狀應及時就醫;三是對進入商場和超市的顧客和工作人員不進行體溫檢測;四是確保有效通風換氣。溫度適宜時,儘量採用自然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如使用中央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行,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等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五是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如存儲櫃、購物車筐、電梯間按鈕、扶梯扶手、衛生間門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潔消毒;六是保持電梯、諮詢台和售貨區等區域環境整潔,及時清理垃圾;七是公用衛生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時可在電梯口、諮詢台等處配備速幹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八是應設置「1米線」,提醒顧客排隊付款時保持安全距離;九是推薦顧客自助購物、非接觸掃碼付費,儘量減少排隊時間。購物時間不超過兩小時;十是注意個人衛生,及時進行手衛生,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採用肘臂遮擋等;十一是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顧客隨身備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情況下,在商場和超市內可自願戴口罩;十二是通過海報、電子屏和宣傳欄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十三是當出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同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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