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截至7月8日,已有超過61萬4千名市民領取第一期電子消費咭,佔已登記總人數的逾9成3。
特區政府呼籲已登記但仍未領取第一期消費咭的市民請盡快領咭,而已領咭的市民亦請及早使用。第一期消費咭的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
已登記但未領取第一期消費咭的居民,須於7月17日或之前的辦公時間內到以下4個指定政府服務點領咭:(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經濟局7樓;(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經濟局服務專區;
(三)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號A東曦閣地下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四)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