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邱庭彪、胡祖杰、馮家超聯合發言指出,最近的報章及媒體都有專題探討整治交通安全措施的報導,公眾都關注本澳的交通情況,其中一項是如何科學化改善道路及斑馬線。
現時全澳有超過2000條斑馬線,但即使如此,仍然有很多發生在斑馬線上的交通意外。可以參考過往很成功的做法,例如,安裝按時段按鈕的行人步行系統,或號誌控制人與車的時段。另外,如早前提過需適時規劃人車分隔的設施,例如:行人天橋、車輛使用高架或地下化穿越通道將人車分道,改變人車爭路的困局,這是很多國家及地區已經使用及成功的例子。
但總括來說,首先要修改現有的道路法典,因現時道路法典是規定行人過路的設施或行人過路的規則,但這必須與社會發展同步。澳門從以往一個悠閒的生活方式,慢慢轉變為現在比較急促的生活節奏,不論是過馬路或開車,大家都有「分秒必爭」的心態,都希望爭取用最短的時間到達目的地。所以,道路規劃必有前瞻性,並且實事求是。其次,在一些主要道路應該儘量減少行人過路,而應該設置高架天橋或地下通道。而一些次要道路方面,可以減少設置在街頭、街尾或轉彎位的斑馬線,只在街道的中間設置斑馬線及安裝計時訊號。
綜合上述澳門的整體交通狀況,他們建議當局在做城市整體規劃的同時,對道路作出全面的規劃,如設置快車道路、次級道路等。道路的編排可持續改善環境,在總體規劃將要出台的同時,對於道路的規劃其實也需要一個全面的整改。除了歷史城區一些具有歷史特色的城市肌理沒法變更外,我們可以利用都市更新的契機來改善交通及環境,也可以配合大廈與大廈之間的空間來建一些通道,如:架空天橋,連結居民的生活空間。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沿岸水域的空間增設自動步行系統,讓市民可以欣賞澳門美麗風景線的同時,也可作為上下班的途徑,晚上又可變成健康步行徑讓市民散步,這都是建立悠閒城市的一個必要條件。此外,注意到近日在市區道路上有成群結隊的自行車出行,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單車亦是車輛,當局在考慮自行車所需以構建綠色出行的同時,亦應加強監管及理順自行車的安全出行,例如:單車除超車外,應靠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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