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其中,第15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李加祿街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位於下環街社服綜合大樓的李加祿街停車場共設有102個向公眾開放的泊車位,其中輕型汽車泊車位46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56個。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6元,夜間每小時3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每小時2元,夜間每小時1元。
另外,第6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自2020年8月12日起產生效力。當中更改了每次檢測費用為澳門幣120元(對象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外地僱員及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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