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麥興業、羅華杰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聽眾探討“新經屋法”。麥興業、羅華杰均表示執法具困難,但183日的限制是為了使公共資源有效利用,相信政府日後會有機制判斷情況是否合理,例如包括市民的個人發展、特別情況等作考慮,不會直接罰款。
新經屋法規定經屋永姓“經”,不再流入私樓市場。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麥興業認為,今次修法在去投資化可直接達到一定目的,但當局規定轉售經屋須優先以原價讓房屋局購回,相信會令申請者再三考慮。而在家團成員每年須居住183日以上的限制上,麥興業認為措施是為了使資源有效利用,他相信政府會對市民的個人發展因素作考慮,不會直接罰款。
羅華杰則稱若經屋供應充足時,他不太認同每次計分須重新排序的做法,會使排序較後的輪候人士“尖隊”,且因需重新作行政審查,費時失事,但不散隊亦可能令排隊尾的人難以上樓,羅華杰認為應否散隊始終取決於經屋的興建數量。
新法規定家團成員一年內在該經屋居住不足183日將會罰款,有聽眾表示憂慮新經屋法制定的183日居住限制的執法或涉私隱問題。羅華杰認為有關限制在執法上有困難,但相信是政府考慮到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如何執法或可參考監管公務員進入娛樂場的做法,透過舉報等方式,又或結合科技手段。不過,科技監察或涉私隱權,需要政府考慮。不過整體而言,認為183日的規定是具一定阻嚇力。
麥興業認為,183日的限制是為了使公共資源有效利用,相信政府日後會有機制判斷情況是否合理,例如包括市民的個人發展、特別情況等作考慮,不會直接罰款。但相關執法牽涉人身自由,不太認同使用科技手段,又稱市民較關注在自己物業的居住時間要有自主性。
另外,有聽眾質疑經屋法的修改變相樓價托市。羅華杰認為樓價取決於市場上的供求及大眾對樓市信心。他稱現時國家政策促進粵澳兩地便捷往來,將為粵澳居民構建一小時生活圈,同時本澳的都更計劃亦會改善住屋需求,將對樓市有一定的調節,將來市民有更多“上樓”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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