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正展開公開諮詢,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早前舉行的總體城規首場公眾諮詢會上,市民較多關注城市規劃具體落實方案、工廈轉商業、人口及房屋規劃、交通配套等問題。工務局官員指出,總體城規屬方向性規劃,希望透過新城建設紓緩舊區人口壓力,由於時間跨度長達20年,故沒有列出太多具體數字資料。一般而言,一項規劃須有時間表,訂定明確的願景實現期限,以及具指導性的數字指標。不過官員亦所言不虛,長達20年的一項曠日持久的宏偉規劃,發展走向相當難以把握,現時只能是「泛泛而談」。
特區成立21年來,各類調研、規劃、設計屢見不鮮,高叫口號、有始無終的並不少見,不單耗費巨額公帑,更增加政府部門工作壓力,坊間大眾「七嘴八舌」擾攘一番之後,當局再束之高閣。譬如舊法院改建新中圖,譬如塔石青少年中心,譬如新城政法區,以及輕軌北線、夾心階層、新類型公屋等,可謂數不勝數。城市總體規劃草案甫一公佈,各界眼前一亮,一張描繪澳門未來20年的美好藍圖令人感動之餘,亦有少少不切實際的感覺,原來只是「方向性規劃」。
新冠疫情衝擊之下,百業俱損,多元化發展勢在必行。本澳土地不足,人口密度高,舊區都市更新剛剛啟動,官員又表示要優先建設新城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雖然是「方向性規劃」,但公眾諮詢會上市民關注的熱點,則屬於「細則性」,譬如內港缺乏康體設施和治水基建,慕拉士區轉為商業區的交通配套規劃,疊石塘山生態保育等。官員回應有關問題將在詳細規劃時細緻說明,而草案標示的黃色居住區,不代表開發整塊地。環保局官員指,發展和保育之間要取得平衡,生態保護區屬不可都市化區域,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已作保護,是否要有其他土地列入保護範圍,歡迎公眾提意見。
城市總體規劃非同一般,《城市規劃法》有明確規定,「總體規劃」是訂定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空間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並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的城市規劃;「詳細規劃」是根據總體規劃的規定,就特定地區的土地用途及使用強度、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設置,作出詳細規定的城市規劃。各界須高度關注總體規劃界定的不可都市化區域,以免重蹈「土地法」覆轍,到時追悔莫及,空留餘恨。
總體規劃旨在建設澳門成為一個快樂、智慧、可持續及具韌性的城市,當局須集合民智,以科學規劃打造智慧城市,訂定20年內的階段性發展目標,並明確具有指導性的數字指標,令規劃更加務實。因應普羅大眾的專業性城規知識相對不足,當局須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城規知識,同時可重點諮詢專家學者意見,尤其是商界對於多元化產業發展的意見,透過總體城規完善空間佈局,構建智慧綠色韌性城市,實現宜居宜業宜遊,提升澳門小城成為名符其實的大灣區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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