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特區政府日前公佈,有意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旨在將假結婚、假收養、假招聘、協助和收留提供便利的行為刑事化。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大律師麥興業表示,自澳門回歸後,在博彩旅遊產業的影響下,本澳的經濟高速增長,吸引了部份外地人士不惜一切代價甚至透過非法途徑於澳門生活或工作。他認同當局有必要透過立法或修法加以完善,防止這些犯罪的發生,並建議除了為取得在澳門居留或特別逗留的目的而出現的假結婚、假收養、假招聘的事件外,在修法時還需對假認領、假移民(包括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等事件一併考慮。
麥興業認為,雖然透過立法或修法可遏止上述犯罪發生,但當中還有需要完善之處。例如按現時的情況來看,在案件刑事化後,當事人可能需要面臨刑事案件(犯罪行為)、民事案件(人的身份)及行政案件(證件的註銷),假如一旦罪成,案件續後處理方案,尤其是犯罪人或其子女已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證時,如何明確及清晰地解決身份證是否保留或註銷、註銷前的過渡階段,以及註銷後如何協助當事人取回原來應有的戶籍或身份等問題,避免出現因個人身份不明的狀況,影響相關人士現有的生活、工作及學習。
故此,基於有效運用司法資源及節省時間成本的因素,他認為在立法或修法時不僅需要嚴謹地定出罪狀要素,還需要定出較為妥善的後續處理方案,建議當局可以考慮一併處理因假結婚、假收養、假認領的行為而衍生的一系列訴訟程序,完善相關制度,避免出現其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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