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房屋局表示,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是具備執行計劃編製職務的公司進行競投,並以“價低者得”方式判予獲接納之投標者。
房屋局在回覆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稱,根據法例,維護建築物安全性是業權人須負的責任,其應透過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對樓宇檢測及維修作出議決,包括按自身需要考慮,自行聘請合資格公司負責樓宇維修或申請政府的“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
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是房屋局協助已選出管委會、樓齡在10年或以上的大廈檢測樓宇及編制維修方案,檢測範圍是大廈外牆、天台防水及大廈共同設施。房屋局會以書面諮詢方式,邀請於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名單中,具備執行計劃編製職務的公司進行競投,並以“價低者得”方式判予獲接納之投標者。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業權人須聘請不同範疇的合資格專業人士作出相關檢驗,有關人士已符合《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的規定,其專業性已獲認可,且按照法律要求,已註冊技術員須每兩年參與總時數不少於50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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