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1月15日,證監會發佈《關於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關於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檔的決定》,對5件規章、12件規範性檔、21件其他制度檔進行集中「打包」修改、廢止,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法規體系。
據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介紹,本次集中修改、廢止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對10件規章、規範性檔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主要是按照新證券法及「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對相關法規的內容進行調整,清理整合與上位法不一致、與資本市場發展和對外開放實踐需要不適應的制度檔,包括將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完善期貨公司保證金封閉管理制度等。二是對《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等28件制度檔予以廢止,主要是因為存在監管實踐發生變化、與上位法不一致、所規範的事項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規則予以規範等情形。
高莉表示,自2020年初以來,證監會已分三批「打包」修改、廢止了130件規章制度檔,本次「打包」修改、廢止38件規章制度檔,是對證券期貨規章制度體系又一次階段性清理更新。同時,證監會還通過單獨啟動規章制度修改程式、立新廢舊、整合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方式推動證券期貨規章制度系統性清理工作。下一步,證監會將嚴格按照立法程式,進一步做好規章規範性檔起草審查制定工作,適時開展規章制度清理工作,堅決防止規章制度「前清後亂」,強化證券期貨規章制度體系的系統性和科學性,不斷提高證券期貨監管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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