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消防局積極主動進行管理危險品的法律制度相關立法工作,在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協調統籌下,於2021年1月23日起進行公開諮詢,消防局將全力做好有關之諮詢工作。而第一場的業界諮詢會已於1月25日舉行,且與會者踴躍發言、各抒己見。
值得強調的是,新法案《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並不是取代現時不同部門對各類危險品的監管職權,目的是希望推動全民參與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解決現時部份危險品散落社區的情況,要求對危險品作出統一管理,藉以更有效地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及環境安全,為本澳建設成為宜居宜業的城市提供堅實有效的法律保障。做好危險品的監管工作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需要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一起肩負起應有的責任,才能營造出更安全的社區環境。而新法中提及的具職權部門亦會執行及督促執行監控及預防危險品的之規定。在往後的立法過程中,特區政府將與立法會緊密配合,積極溝通,同時持續聽取社會意見反饋,致力促成各界就法案凝聚共識,爭取早日出台,以落實監控及預防危險品工作。
在此,歡迎各界人士在3月8日前透過專題網站、辦公時間內致電89891633、諮詢會現場的意見收集箱,或者以信函(郵寄或直接送交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另外,有關《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法律草案,目前正進行細則性審議,消防局將積極配合立法會的細則性審議工作,爭取防火安全新法律制度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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