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 李純)「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施子海20日在北京表示。
據中國官媒19日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該《條例》有關情況。
施子海在吹風會上指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欺詐騙保問題持續高發頻發,監管形勢一直比較嚴峻。
據施子海介紹,2019年,全國醫療保障部門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81.5萬家,採取約談、責令改正、追回、罰款等方式處理違法違規違約的醫藥機構26.4萬家,佔被檢查機構的32%。當年追回醫保基金115.6億元(人民幣,下同)。
「去年,我們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在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基礎上,檢查了定點醫藥機構60餘萬家。」施子海介紹說,連自查加檢查,共處理違法違規違約定點醫藥機構40餘萬家。「也就是說,一半以上的定點醫藥機構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問題,去年追回醫保基金223.1億元。」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秦運彪也表示,近幾年,醫保詐騙呈高發多發態勢,一些定點醫藥機構大肆騙保,一批不法分子倒賣藥品騙保牟利。僅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就偵辦醫保詐騙類案件139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繳醫保基金4億多元。
據當天的吹風會介紹,《條例》的制定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其中即包括:把織密扎牢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的籠子作為核心內容,防止民眾的「救命錢」成為「唐僧肉」。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表示,《條例》在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的同時,針對不同違法主體、違法行為、違法情形,綜合運用多種處罰措施,分別設置相應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讓違法者付出更大的代價,進而引導和督促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主體更好做到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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