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認為,多年來各部門聘用外地人員的情況不透明,難以確保制度不被濫用。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回覆表示,特區政府聘用外地人員較多的部門,聘用主因是缺乏相關專業人才,當中包括資深專科醫生、電子證據的法證人員、特定或少數語種的翻譯人員等。行政公職局並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以優先聘用本地專業人才為原則,並以開考作為招聘人員的恆常程序。
高炳坤指出,現行法律訂明只有在專業人員短缺或擬聘用的人員具特別才能,方可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外地人擔任顧問或專業技術職務,公共部門須先向其監督實體提聘用建議,充分說明理由、附同合同擬本及取得行政公職局的意見後,並需經行政長官許可才可聘用。特區政府會根據聘用人員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尤其包括相關專業人員是否短缺、擬聘用的人員是否具特別才能等因素作綜合分析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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