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房屋局表示,澳門半島7層以上分層樓宇管理狀況研究報告已初步完成,現正進行分析。
房屋局回覆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稱,《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自生效起至2021年1月31日,獲房屋局發出管理機關證明的樓宇(包括子部分)有504幢,而獲《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資助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則有285宗。由房屋局委託調研機構進行的“澳門半島7層以上分層樓宇管理狀況研究報告”已初步完成,現正進行分析,稍後將上載至房屋局網頁。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自生效起至2021年1月31日,房屋局共發出297個相關准照或臨時准照,由其提供管理服務之樓宇(按物業標示編號計算)共723幢,涵蓋大部份高層樓宇。同期,房屋局共收到20宗投訴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的個案,涉及管理公司不合理離場、管理公司退場沒有向管理機關交出相關文件、管理公司沒有張貼大廈帳目及預算等。個案均已完成處理,並確保管理權順利交接,有效避免發生樓宇管理糾紛。
關於《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特區政府已於2021年2月8日公佈最新的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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