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自3月16日起推出,為了讓本澳不同業界更好地瞭解計劃的內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繼日前與澳門銀行公會合辦金融業界專場講解會後,昨日再與澳門中華總商會合辦工商業界專場講解會,詳細介紹計劃內容,協助澳門企業善用政策升級轉型發展。
在中總的大力支持下,經科局昨日假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4樓何賢紀念堂舉辦工商業界專場講解會,詳細介紹了新法規涵蓋的可獲補貼投資項目、融資要件、補貼方式、申請程序,以及受益人應履行義務等內容。經科局副局長陳漢生、產業發展廳廳長邱潤華、工商業支援處處長陳凱詩等介紹詳情,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及多個工商團體包括建築業、製造業、餐飲及零售、物流業等的約100名代表出席。
陳凱詩在講解時指出,新法規推出的鼓勵措施更為完善,新增將融資租賃納入可獲補貼範圍,與原有的銀行貸款方式雙軌並行,在加大支持企業升級發展的力度的同時,亦可推動融資租賃行業在澳門的長遠發展,促進經濟適度多元。此外,亦針對補貼內容設立可調整機制,提供適時調整的靈活性,更好地切合澳門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
政府推出4厘利息補貼鼓勵企業升級設施,補貼期最長4年。邱潤華指出,若以銀行貸款1,000萬元上限計算,政府最高補貼 81萬多元。他強調,補貼計劃在事前、事中和事後均有監管,稽查人員每年會檢查申請者的投資項目是否仍符合法規要求,若沒有合理解釋轉售投資項目,補貼就會取消。
交流環節上,有與會者關注審批額度。邱潤華回應稱,計劃當中每年的總貸款額度為6億元,按2009年至2020年的「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計劃」,每年使用額度為3億至4億元,若申請者較多,局方可向行政長官建議適當放寬額度。
根據第7/2021號行政法規《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符合資格的投資者,當透過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的方式,投資有助澳門經濟發展的項目時,可獲得利息或租金補貼,補貼的期間最長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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