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近日偵破兩宗懷疑拾遺不報的案件,拘捕兩名相信涉案的本地女子。首宗案件是有市民報稱,於中區一間百貨公司內不慎遺失了一部價值約1.2萬澳門元的手機,及後折返尋回不果,懷疑被人拾獲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情報廳隨即展開調查,透過現場監察系統鎖定一名年約30歲的本澳女子,翌日在她的寓所將其截獲。該女子承認當日在百貨公司的櫃枱上發現有人遺下一部手機,因一時貪念將之拾走及帶回內地變賣圖利。
而另一宗同類型案件,警方接報有市民稱於關閘口岸離境大堂附近不慎遺失了一個裝有一部電鬚刨的盒子,損失約1300澳門元,故向治安警報案求助。澳門警務廳接手跟進,透過「天眼」及現場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稍後時間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該名30多歲本澳女子承認當日途經案發地點時,發現有人在路上遺留下一個相信裝有電鬚刨的盒子,其後便將之拾走及帶回家中。
上述兩名女子因涉嫌觸犯拾遺不報罪已被警方移送檢察院處理。警方表示,坊間不應將「拾遺不報」認為是無傷大雅的行為,因見財起貪念而拾獲他人遺失的物品及據為己有,將有機會觸犯《刑法典》第二百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俗稱拾遺不報),最高可處一年徒刑或科最高120罰金,呼籲任何人士均不應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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