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工務局正公開諮詢《升降設備法律制度》,昨日舉行第二場諮詢會,對象是升降設備業界。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由工務局局長陳寶霞主持,高級技術員巢樹恆、嚴學明、陸嘉俊、技術員陳偉雄到場講解諮詢文本內容,約70名升降設備業界人士出席參加。諮詢本文建議將“維修保養”和“檢驗”拆分由不同實體負責,規範兩者股東和技術人員的編制不能重疊,以達到在管理及監察上相互獨立。
逾九百工程師可滿足需求
工務局局長陳寶霞表示,本澳目前已登記可從事升降設備業務的三個範疇專業工程師有900多人,認為已足夠滿足市場所需。
會上,有電梯檢驗公司認為負責執行檢驗職務的實體要求最少聘用兩名註冊全職技術指導員及四名全職檢驗員太多。陳偉雄回應時指出,諮詢文本建議檢驗公司最少聘請6名工程師是參照葡國法例,指導員及檢驗員均須具工程師資格,但會再綜合考慮業界意見。
陳寶霞補充稱,諮詢本文建議將“維修保養”和“檢驗”拆分由不同實體負責,也建議規範兩者股東和技術人員的編制不能重疊,以達到在管理及監察上相互獨立。為提升行業專業水平,建議對兩個實體的編制作出最低要求,除保養員外,從事上述相關業務都需獲得相應專業資格。
有業界憂慮該法律生效後會對中小型電梯公司造成經營壓力,建議容許聘用兼職維修人員。另有電梯公司負責人則提出設過渡期的建議,以及政府提供培訓課程供小微企業的員工考取資格證明。
陳偉雄表示,公司可以聘用兼職維修人員,但法例規定要有工程師帶領,認為這可令業界向上流動,至於如何聘用全職或兼職的技術人員就由公司決定,法例生效亦會有過渡性規定。至於提供培訓課程的問題,工務局會再行研究,亦會與勞工局密切溝通,盡量開辦更多課程,培訓工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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