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昨日上午11時聯同澳亞衛視員工代表就欠薪事件召開記者招待會,她促請澳亞衛視負起其僱主的應有責任,盡快解決有關欠薪問題,還僱員一個公道。隨著《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已完成,當局下一階段應全面檢討和完善整個法律,包括已實施多年的欠薪追討規範和程序,尤其改變目前在勞工局處理的整個階段均不對欠薪僱主予以罰款的做法,並加強欠薪行為的處罰,加快追討的程序。
李靜儀表示,自2019年初已開始有澳亞衛視員工反映被拖糧,涉及逾百名本地及外地僱員;欠薪令員工及其家庭的經濟陷入困境,部分人不得已向勞工事務局作出投訴,甚或選擇離職,她亦曾就事件向局方反映。儘管僱主一再承諾會出糧,期間亦有部分僱員獲發還部分欠薪,但欠薪情況持續。他們亦曾瞭解是否可申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的相關基金預支部分欠款以應急,然而獲悉僱主並非「執笠破產」,未必能批准,令員工倍感徬徨。
她認為,有關個案再次凸顯法制不健全問題,不但令僱員無法及早追討欠薪,亦令欠薪情況屢遏不止。導致有僱主在勞工局處理階段不肯積極配合的主因,是由於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就算僱主在勞工局處理的整個階段不予配合,拖到送法院前最後一刻才找數都不會被罰款,所以有僱主就利用這個漏洞,刻意拖延法定的薪酬支付責任。欠薪行為令員工處於水深火熱之中,但僱主卻可以逍遙法外,實不合理。
隨著《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已完成,當局下一階段應全面檢討和完善整個法律,包括已實施多年的欠薪追討規範和程序,尤其改變目前在勞工局處理的整個階段均不對欠薪僱主予以罰款的做法,並加強欠薪行為的處罰,加快追討的程序。與此同時,亦需進一步加強對被欠薪僱員的支援,即使僱主並非結業或宣告破產,但又長期不支付欠薪時,應有適當機制確保僱員及早獲墊支相關欠薪,並由當局盡早代為追回欠款,避免惡意欠薪企業藉機制逃避應有的薪酬支付責任。
另外,澳亞衛視獲得「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的前提是需具備足夠的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但有關傳媒機構已持續拖欠眾多員工的薪金多時,大批僱員生活面對極大困難,不得已離職,人員團隊一再減少,實在令人懷疑是否仍具備能力履行有關准照義務。牌照監督部門有必要責令其積極解決欠薪事件,以及檢視欠薪持續情況是否已影響其牌照的履行,並應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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