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11月5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和平鎮、銅盂鎮; 北京市石景山區蘋果園街道; 遼寧省丹東市寬甸滿族自治縣; 上海市普陀區長風新村街道; 山東省濟寧市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日照市東港區、高新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青島市嶗山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 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 河北省張家口市康保縣,邢台市柏鄉縣,保定市白溝新城; 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 重慶市永川區大安街道全域,大足區石馬鎮場鎮範圍。 (二)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遵守上述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鎮,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金斗涌以東、攜創電機製造有限公司廠區北門現狀路以南、飛鵝路以西及以北的圍合區域; 福建省福州市閩清縣;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 山東省青島市平度市,濟寧市泗水縣; 上海市黃浦區半淞園路街道,金山區石化街道,徐匯區斜土路街道,靜安區臨汾路街道; 天津市靜海區王口鎮;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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