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公佈,日前經省委批准,對東莞市原正廳級幹部李汝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汝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借用他人車輛;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作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審批和企業經營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李汝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汝求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汝求1954年5月出生,廣東東莞人,歷任東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惠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惠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東莞市正廳級幹部。2015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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