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今日公佈。總結報告文本指出,在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期內,共收到五百七十一份、三千六百七十三條意見,社會各界絕大部分贊同並支持特區政府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方向和內容。當中,絕大部分意見贊同政府完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機制,由國安委進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區的資格審查;絕大部分意見亦贊成把禁止宣傳期的起點提前,認為有效遏止“偷步宣傳”情況。
諮詢總結報告指出,絕大部分意見贊同並支持修法,認為修法是必要和適時,有助於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更好維護選舉管理秩序、保障居民行使選舉的基本權利,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繁榮穩定長治久安。
其中,諮詢文本建議完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並由國安委負責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進行資格審查,且對管委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不具參選資格的決定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共收到四百二十六條意見,約九成三同意完善資格審查機制,普遍認同這將更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澳門特區憲制秩序,為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另有百分之一不同意,認為對根據審查意見書作出的不具參選資格的決定,應保留上訴機制。
對於喪失參選資格的“禁選期”的時間長度,多數意見認為應該不少於五年,以達到“暫停一屆參選”的實際效果。而將資格審查標準法定化,絕大部分意見亦表示贊同,認為將在制度上有效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以及有利於推動愛國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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