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四川一村民疑因5年開辦4次酒席從中獲利惹眾怒遭舉報,其因“違規辦酒席”被村委會收取1,000元“教育費”。事件引發熱議。
有網民周二(23日)稱,四川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一村民因違規辦酒席被收1,000元教育費。該村支部書記許凱昨日回應表示,涉事村民被親戚實名舉報,因多次辦酒席,親戚隨禮有負擔,到村委會實名舉報,他4年辦了3次酒席,今年是第5年,又辦了一場酒席。村裡有人辦酒席就需要添份子錢。“我們這裡隨禮最低200塊錢,可能還會更多。”該村民用這種方式辦酒席獲利,引發眾怒,村民意見很大。
按《嘉川鎮規範農村自辦宴席實施方案》規定,除婚嫁、喪事、壽宴外,周年等其他事由不允許置辦酒宴。對違反規定的民眾,村(社區)按《村規民約》或其他相關規定依規處理。
相關收據顯示,該村民違反鎮自辦宴席規定辦周年宴席,燈塔村村委會對其教育並收費。當地村幹部介紹,這1,000元在燈塔村並不叫“罰款”,而是“教育費”。早在2021年,村裡便出台了相關規定,管制“違規辦酒”行為,“當時也是因為很多村民反映,快吃不起酒席了。大家都效仿,那豈不是亂套了?”
收取的“教育費”會打到集體帳戶,也會公示,運用到當地農村的經濟建設上去,“比如打掃衛生、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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