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民政總署食安中心部長梁詠嫻表示,各種鮮肉的藥品含量均需符合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行政法規;若商戶擅自更改食品的食用期限,將受標籤法處罰。
食安法已正式生效,食安中心亦已正式投入運作,食安中心部長梁詠嫻和食安中心管理規劃處處長吳偉濠昨上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講解食安事項和回應市民有關食安問題,有市民稱曾見到街市有檔主用「硼砂」養魚,向民署投訢無用,亦有市民反映,見到有超級市場更改冰鮮肉的食用期限,還有市民稱,有士多自行由內地帶零食回澳出售等,認為上述情況對食安構成不同程度影響,希望食安部門加以關注跟進.
梁詠嫻表示,各種鮮肉的藥品含量均需符合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行政法規;若商戶擅自更改食品的食用期限,將受標籤法處罰。另外,梁詠嫻希望市民投訴時,盡可能提供具體證據,例如相片及單據等,食安中心人員將盡快到現場收集樣本檢測;她並提醒市民主動提供投訴樣本予中心檢測的作用不大,因無法確定樣本來源。
吳偉濠補充,食安中心有巡查機制,到不同食肆包括零售點,如發現問題會向業界反映,以及向業界解釋需遵守的指引。市民如遇到懷疑個案亦可致電食安中心投訴。
梁詠嫻又稱,有關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風險屬世界性議題,現時各地採取的方式是需確保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才可投入市場。至於需否讓消費者知悉何者是基因改造食品,不同地方會各自採取強制或勸籲模式。本澳食安中心已於十月二十日成立,有關工作會透過研究和與地區合作,按澳門實際情況採取合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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