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會完成《文化產業基金》行政法規草案,啟動資金二億元,基金行政委員會負責審批五十萬元以內申請,信托委員會審批五十萬至九百萬元以內申請,設有屬諮詢性質的評審委員會,負責針對申請在技術層面上的可行性提供專業意見。
草案規定,文化產業基金為一自治機構,享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不多於三十名工作人員,每年的行政開支預算為三千萬元。
基金宗旨是推動本澳文化產業的項目,推動經 濟適度多元發展。資助範疇主要包括有助促進文化產業孵化、產業化或規模化,推動文化創意商品的研發、設計、生產、營銷和推廣,以及促進知識產權登記的項 目。同時,基金可運用其資源,獎勵在文化產業領域作出重要貢獻的企業、個人或團體。
對於即將設立的文化產業基金會否與文化局的文化基金功能重疊,梁慶庭指出,文化局負責的文化基金是資助非牟利的團體及私人的文化活動,營造文創環境;而文化產業基金的協助對象是機構具潛力的產業項目,兩者職能是互相配合。它與經濟局負責的工商業發展基金是細分,希望特別推動本澳文創產業,各基金各有其特殊和獨立職能,梁慶庭希望將來各部門間進一步加強溝通,並讓申請者了解各基金的資助範圍,避免重覆資助。
草案規定,文化產業基金信託委員會由七名至十一名成員組成,由社會文化司司長 擔任主席,職權包括訂定基金的運作及實現基金宗旨的總方針等;行政委員會由最多五名成員組成,負責管理基金、向信託委員會建議有關推動和資助文化產業的計 劃及方針等;監事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其中一名成員為財政局代表,負責監察基金的運作及對適用法例的遵守情況。基金亦設有由最多七名成員組成、屬諮詢性質的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針對項目在技術層面 上的可行性提供專業意見。主管機關在核准申請資助的項目前,須事先考慮項目評審委員會的意見。
凡於澳門特區依法設立且為稅務效力已在財政局登記的商業企業,可向基金申請資助。如商業企業主為自然人,其須為澳門居民;如商業企業主為法人,則該法人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須由澳門居民擁有。
草案規定,資助方式分為無償資助和免息貸款;無償資助包括項目補貼及銀行貸款貼息。屬批給免息貸款的情況,受惠企業須根據批給批示的規定提供擔保,方獲發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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