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表示,當局準備對管理公司的發牌制度進行諮詢文本制訂,而《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及管理員職業法》,將於二0一四年第一季之後向社會作全面諮詢。
房屋局昨日在塔石廣場舉行「樓宇管理推廣日二0一三」活動,截至上月底,《樓宇維修基金》六項計劃累計獲批個案有二千四百多個,資助金額逾二億六千多萬。
譚光民表示,定期對樓宇進行檢查和維修是業主應有責任,目前,市民對於樓宇維修及保養的意識正不斷增加,舊樓維修成效逐漸顯現,因樓宇共同部份的維修工作而促成樓宇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個案亦有所增加,政府將會持續透過不同的渠道宣傳樓宇維修和保養的重要性、業主的權利及義務教育,配合本澳社會的發展,協助居民提升自身樓宇管理的質素,改善居民生活的環境。
譚光民又表示,制訂管理公司發牌制度及管理員持證上崗,將對行業更加專業化和規範化。他強調,業界和勞工局一直有進行相關培訓工作,實際操作上亦照顧到澳門現狀,相信未來措施對現有管理員影響不大。預計在二0一四年第一季度之後,就會向社會作全面性的諮詢工作。
「樓宇管理推廣日二0一三」活動,由房屋局主辦,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務局、民政總署、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民眾建澳聯盟、澳門工程師學會、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以及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協辦。推廣日於昨日下午三時至六時假塔石廣場舉行,現場設有多個以樓宇維修為主題的攤位遊戲,話劇表演,以及香港歌手胡鴻鈞及澳門歌手彭永琛傾力獻唱,吸引逾百市民到場參與,氣氛熱鬧。
譚光民局長致辭時表示,為提高樓宇業權人對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識,房屋局一直與相關部門、社團機構、管理委員會及管理公司緊密合作,透過不同形式的活動及財務資助,推動及鼓勵小業主履行責任,參與大廈的維修保養工作,並透過設立大廈共同儲備基金,為大廈共同部分的維修保養儲備費用。目前,近一百五十幢大廈透過房屋局協助而成功設立共同儲備基金。
共同儲備基金的設立屬於強制性質,主要收入來自小業主每月的供款。法律規定,供款額相當於大廈每月管理費的十分之一或以上。有關共同儲備基金的管理規則由小業主大會負責制定,並由大廈的管理機關依照規則負責管理。同時,現行法例已明確業權人須負上維護自身建築物安全性的責任,其中《都市建築總章程》已規定建築物業權人須每五年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檢查及維修其所擁有的物業,《民法典》亦規定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有承擔建築物之保存、使用及安全方面之義務。
為加深大廈管理委員會及管理服務業界對樓宇管理與維修方面的法律、工程技術等認識,房屋局繼去年以專業知識與實務工作為題,今年繼續舉辦「如何多角度提升樓宇管理質素」系列專題講座,以「公共設施維修與保養」作為主題,並邀請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區坤鴻副理事長、澳門機電工程師學會程江東副理事長、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梁嘉榮工程師,以及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呂鐵樑副理事長分享相關範疇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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