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儀員關翠杏表示:政府的財政儲備和外匯儲備滾存目前已逾三千億元之巨,近年,社會不斷質疑有關儲備的投資回報表現,而負責儲備的基本投資和管理的金融管理局,理財能力備受社會批評;儘管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日前向立法會解釋:過去十四年本澳平均通脹率為百分之二,公共資源投資回報則為百分之三點一,長期而言不用擔心投資回報率低於通脹。
客觀而言,外匯儲備,基本財政儲備和超額財政儲備,因性質和可承受風險不同,回報和投資策略確有不同,但這並不代表基金回報可以沒有目標。參考「香港的儲備管理」策略資料,基金投資表現是不應,亦不能單從實際回報評定,而應該用「基準回報」比較法,即將實際回報與預設的基準回報比較,才是衡量基金管理表現的客觀標準。
政府一直以儲備管理需要確保穩妥、流動性等為理由,回應社會對儲備投資表現的質疑,但政府從來沒有明確向社會公佈每年對巨額儲備營運的基準回報目標,從而讓社會能客觀衡量金管局基金管理的水平與能力。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到底有否要求金管局對各類儲備管理訂立明晰的基準回報指標,以作為衡量基金管理表現的標準?今後會否公佈基準指標和實際回報數據,讓公眾共同監督基金管理的表現?現時,當局是以合標準衡量金管局對儲備的管理表現?
二、當局去年底曾表示,在超額財政儲備達到一定水平時,將會參照其他地方的做法,尋找基金經理,在現有較穩健的投資基礎上逐步增加資產的配置,例如投資在合適的股票巿場。預期當局會對儲備管理採取較過往進取的投資方式,以期提高回報率,有關工作目前進度為何?當局在聘用基金經理時會否訂立明確的基準回報目標,作為與管理費用掛鉤的標準?會否每年公佈基準回報目標、以及管理費用等資料,讓公眾共同監管儲備基金的表現?
三當局在日前表示,財政儲備投資除經濟效益外,公眾亦可就社會效益多提意見,對此,當局曾否有過相關的考量?有沒有收到過相關建議?當局會以甚麼途徑收集相關意見?澳門未來將有五幅填海地,政府會否參照現時公共房屋的興建模式主導相關土地的發展,運用社保或特區儲備等資源自行當發展商,在相關土地上興建住宅項目,一方面可令資源有效增值,另一方面又能使政府掌握土地及商舖的發展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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