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因十幅墓地涉嫌瀆職案的第一被告、民署主席譚偉文表示,遺失十幅墓地的原文件已達七年,好希望透過法庭尋找真相,將事件水落石出。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理有關民署官員涉及十幅墓地的案件,合議庭主席林炳輝首先公佈不接納助理檢察長陳達夫上一堂提出申請,就是對涉案第一被告譚偉文加多兩項控證,原因是譚偉文當證人時在檢察院錄得的口供,不能成為對涉案人的控訴。但檢察院可以就有關虛假證言,再作進一步調查。
陳達夫亦表示,會就有關部分製作證明書,送交檢察院再作偵查。
陳達夫又提出新問題,指從報章中得知有議員在二0一0年提出有關十幅墓地諮詢時,指有十幅墓地的原始文件一事,並要求法院去信立法會,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及民政總署索取有關資料作證。
譚偉文代表律師山度士表示反對,認為被告已深受多輿論壓力及公眾審訊,本月十日議員區錦新更在個別報章刊登個人言論,對被告不公平等。
陳達夫重申,檢察院是不偏不倚,不會就某些官員,亦不會被輔助人牽住走。他又稱,議員政治行為是否不用講真話?他強調,又希望媒介作審訊,檢察院不受有關影響,但好清楚那些是言論,那些是言論中提供的證據。
法官最後接納檢察院有關意見,將去信立法會、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及民署索取有關諮詢資料。有助了解真相。
在辯護律師發言期間,輔助人歐寶蓮律師先後打斷和提出質疑,並再次被法官提醒,不希望法庭似市場般,可以提出問題,但不應只係爭拗。
昨日庭審中,譚偉文就多項事情提出澄清。他首先提出他的月薪是十萬零四千元,並非十四萬元。並再次強調,他是今年因為涉及是次卷宗案件,才去翻閱相關資料時,才發現二00三年,二00四年及二00九年,民署因相關工作需要查閱十個墓地原台文件時,亦找不到十個墓地原始文件,他是今年才知道有關三個年份都找不到原始文件。
就有關二0一0年三月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要民署就歐寶蓮弟弟永久墓地提供有關資料,譚偉文稱,同年三月五日向司長辦送交歐寶蓮弟弟卷宗正本,永久墓地准照副本,落葬紙副本,以及一九六一年市政墳場相關資料,當中並無十幅墓地的原始文件,之後,司長辦公室亦將有關文件全部送回。
譚偉文強調,民署一直與檢察院合作,他又稱,就十幅墓地原文件找不到由二00三年至二0一0年達七年,經歷過兩位主席,兩位副主席,兩位管委會委員,三位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因此,好希望透過法庭,尋找真相,令事件水落石出,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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