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蕭德釗一月十二日福州電】福建政協澳區委員陳明旭、呂聯發、劉國棟及吳士芳就城市建築、住宅建設等提交推行綠色低碳經濟、防治光污染及增加環境質素透明度等提案。
陳明旭在《關於注重城市建設中「光污染」防治的建議》指出,二次光源為主的「光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生活和工作效率,但不少人對防治「光污染」的問題仍認識不足。他提建議:制定出操作性強的防治「光污染」的細則標準或實施辦法;將防止「光污染」納入建築審批範疇,嚴控「二次光源污染」;防治「光污染」應成為長效管理監督機制;推動全社會形成防治「光污染」的自覺性。
呂聯發在《關於打造綠色低碳房產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建議》表示,建築能耗、汽車能耗、工業能耗是中國碳排放總量中三大巨頭,其中,建築業碳排放量約佔碳總排放量的四成。因此,開發節能建築、打造綠色房產是低碳經濟的重要一環。他建議:全面宣傳與倡導節能建築的科學發展觀,令房產市場的供需雙方接受節能住宅;廣泛推介節能新材料及新技術;政策激勵節能建材開發及應用。
劉國棟在《關於重視縣域迴圈經濟走低碳發展之路的建議》中指出,閩省縣城經濟仍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協調、難循環、低效益」等粗放型經濟問題。他建議:加強執法檢查力度,認真貫徹《清潔生產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規;改革完善考核體系,鼓勵利用先進技術發展循環經濟;宣傳循環經濟理念,促進全民參與;加快新技術研發及轉為生產力。
吳士芳在《關於加強環境資訊公開的建議》指出,環境質素信息的透明度關係到人為破壞環境的遏制問題,但現實生活中仍存在大多數企業迴避、群眾難以了解真相的弊端。他建議:完善《環保法》,加大環境質素信息公開的強制性;加大資金投入,健全完善環境質素評定機制;嚴肅問責制度,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出台公開環境質素資訊的相應實施細則,令社會監督企業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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