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香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等八人涉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案開始進入結案陳詞,控方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表示,歐文龍與相關商界人士合謀貪污犯罪案基本建立了一套新的地下秩序,幸好及時被揭發,但已對社會嚴重創傷。
備受港澳兩地社會關注的大劉(劉鑾雄)、羅傑承及LucA.Vriens,陳應麟、許建平、方鎮猷、林偉、陳明瑛涉及歐文龍行賄和清洗黑錢案,初級法院經過半年時間審訊後,昨日開始進入結案陳詞。除羅傑承及方鎮猷外,其餘各被告均繼續缺席審訊。
陳達夫先用了兩個多小時的控方陳詞。他稱,第一被告Luc A.Vriens涉及跨工區污水處理廠和路環污水處理廠等不法行為,被控四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一項清洗黑錢罪,第二被告陳應麟被控三項行賄不法行為,罪及一洗黑錢罪,第三被告許建平,被控三項行賄不法行為罪及一項清洗黑錢罪,第四被告方鎮猷被控三項行賄不法行為罪及一項清洗錢罪,第五被告林偉被控四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及一項清洗黑錢罪,案中焦點人物第六被告大劉及第七被告羅傑承,分別被控一項行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清洗黑錢罪,至於歐文龍妻子陳明瑛被控兩項清洗黑錢罪。
陳達夫指出,終審法院已至少審理三宗涉及歐文龍的案件,初級法院審理該案件,不得不承認證人證言已淡化,可能是由於疲累或忘記;但證人稍為失言,也是自證其罪。他舉例,前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潘寶玲曾聲明,在污水處理廠設計項目中聽過歐文龍提及Waterleau,潘寶玲理解為歐文龍的暗示,評分相對較高,陳達夫指出,現行公共行政體系定期委任不計年資,可由此看出領導主管善解人意,才能保持位置,沒充分使用自由裁量權,在評委會中沒為特區和市民尋求最有利方案,對其他投標者也不公平。
此外,劉鑾雄和羅傑承透過Ecoline和Moon Ocean等公司戶口,存入二千萬元賄款,歐文龍向兩人透露機場對開五幅土地將開投,讓華人置業較其他獲邀投標的公司早四個月規劃研究標書,陳達夫形容華置是「慢火烹煮精美菜餚」。陳達夫稱,本澳土地少,政府不解釋採用邀請標原因,並出現合法性問題,沒履行「合法凌駕一切」。
陳達夫認為,案中各名被告均有獨立意志,逐一決議罪行,不可視為連續犯。案中歐文龍將土地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並與商人幾乎建立出一套新的地下秩序,幸好及時發現,不至於讓事件持續,但事件已嚴重傷害本澳社會和國際形象,量刑上應從重,希望合議庭公正裁決。
他並強調,在歐文龍官邸及辦公室搜出「友好手冊」及文件的合法性是源於終審法院,不存在效力被質疑問題。
第一被告、比利時商人Luc的代表律師雷正義認為,廉署是以行賄作為案件調查基礎,沒考慮商人被勒索的可能性。更形容案中證人、建設發展辦前副主任潘寶玲是變色龍,同屬建設辦的其他證人已證明並沒受到歐文龍的施壓或指示。雷正義又表示,比利時商人被告並非企業家,是污水處理高尖技術的發明人,被告的Waterleau公司曾獲行政長官表揚。在國際有一定知名度,不用行賄,靠技術也可中標,希望法庭開釋被告。
至於第二被告陳應麟、第三被告許建平分別是中建香港總經理和中建澳門總經理,他們的辯護律師同樣認為,檢察院並無任何證據支持被告有參與行賄及洗黑錢行為,在公司中只擔任普通工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接觸和聯絡過歐文龍,在歐文龍的「友好手冊」中亦沒有提及被告名字。又指控方在歐文龍搜出證據不見效力,因歐文龍不在現場。
辯方律師總結時稱,「司法工作不是為湊夠數字,人被不合理指控會好慘」,要求法庭開釋被告,公平判決。
案件今日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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