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早前當局曾向社會宣佈「所有黃的必須純電召」的續約條件,惟後電召公司表示無法提供純電召服務模式,政府為保證市民出行順暢只得以「六成純電召」運營模式與其暫行續約九個月,與市民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令市民質疑當局在合同屆滿之前沒有對續約做任何準備及後備措施,亦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
與此同時,近年本澳的士違規亂象時常被人詬病,部分黑的揀客、拒載、濫收車資等問題時有發生,黃的「電召服務」又名存實亡。此類違規行為均顯示本澳的士服務欠缺有效的規管及相關罰則。而舊城區因車道窄小難行等原因,的士均不願進入舊城區載客,導致舊城區市民長年被搭車難問題困擾。
另外,她認為,當局亦有必要監督黃的履行其為「本澳缺乏的士服務之地區」及「殘疾人士」提供特別的士服務的責任,督促其提升電召服務水平,進一步改善服務質素,確保做到六成黃的「純電召」其餘四成慢慢過渡至「純電召」之承諾,並鼓勵電召的士更多進入舊城區,真正做到本澳的士服務澳門市民。
鑒於此,她三月三日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將會如何做好對六成黃的「純電召」的後續監管工作,會否訂立餘下四成黃的過渡至「純電召」的時間表?當局對九個月後的替代方案的工作進度進展如何,最快於何時可向社會公眾明確黃的未來的發展方向?有沒有計劃就電召的士合約內容進行公開諮詢?
二、會否考慮開放電召的士市場,透過競爭改善「純電召」的士服務?另外,會否增加為「殘疾人士」提供特別的士服務的電召的士數量?
三、當局會否考慮引入「放蛇」、GPS定位系統等監管制度,加強對的士違規現象的執法,並簡化市民對的士違規現象進行舉報的程序,遏制的士違規的不良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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