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美儀表示,據傳媒報導,政府「建議調升社會保障基金各項福利金和津貼,增幅由百分之五點八至六點六,其中養老金由現時每月三千元加至三千一百八十元。另外,建議社保每月供款額由四十五元調升至九十元,勞資供款比例維持一比二」。她本人樂於見到政府調升養老金發放金額,但政府有關部門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與市民期望和行政長官的承諾目標都還有很大差距。
她指出,行政長官在二0一三年度施政報告中就提出,要建立「社會保障長效機制」,要在二0一三年度 「著重建設多種支柱、多層體系的福利架構。在社會保障基金方面,初步建成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然而,時至今日我們並未見到行政當局在落實行政長官建立「長效機制」制度方面的要求。不僅養老金未能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鉤,雙層社保制度亦遙遙無期,社會保障的制度並未有完善,亦談不上是穩定、長效的保障機制。
鑒於以上,陳美儀三月五日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此次社保基金建議將社保養老金提升一百八十元的依據是什麼?目前政府公佈的最低維生指數是三千六百七十元,希望政府能解釋不參照最低維生指數調升養老金的原因及將「養老金和最低維生指數掛鉤」作為原則之一的可能性。
二、行政長官在二0一二年底就表示「會研究合併敬老金發放,使綜合養老保障水平達至每月三千五百五十元(每月養老金三千元加每月敬老金五百五十元)」,可惜相關部門在二0一三年度內並未完成合併工作,而據二0一四年度施政報告附件列出的時間表裡,敬老金納入社會保障範疇的相關法律,要到第四季度才能完成「後續的立法工作」。在二0一四年度內,行政當局究竟能否完成敬老金合併到養老金的工作?請說明具體的工作時間表。
三、行政官員在二0一二年底到立法會介紹施政方針時表示,「已就中央公積金制度的供款及款額投放規則制訂方案,包括供款比例、投資方式、私退金的併入、監管及運作等方面,現正積極籌備諮詢的前期工作」。但從二0一四年度行政長官施政報告附件列出的時間表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要到二0一四年篛三季度才能完成法律文本的草擬工作,要到第四季度才能完成「後續的立法工作」。
雙層社保制度是未來「社會保障長效機制」的核心,政府一再拖延推出中央公積金制度,「長效機制」也就無從談起,目前依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法律文本草擬進展,能否確保其在二0一四年度第四季度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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