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有線專營合約將於四月二十一日屆滿,特區政府決定將成立一間全資公司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訊號。立法議員吳國昌指這只是權宜之計,呼籲政府在一年內以撥歸政府的有線原資產進行電視傳送服務公開招標承投;並強調,電訊頻道的訊號傳送服務,未來應由市場自由營運,避免被政府控制資訊。他又認為,當有線專營合約結束時,公天理應可自由接收傳送電視頻道的訊號,政府應給公天發牌經營,以可優化對公天的規管。至於政府與有線的續約問題,吳國昌促請政府公開是否續約的條件,並諮詢市民意見。
根據政府與有線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第十四條(撥歸)規定,當終止專營時,一切屬於專營的財產及權利,「均在無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撥歸批給所有。」合約條款還列明「視為用於專營之物」包括有:批給的公共電信系統、用作建立製作場所及技術、行政或其他部門的大樓,以及通常由專營人在提供有線電視地面服務時所使用的設備、用具、器材或其他財產。
吳國昌表示,按照專營合約規定的上述有線資產,在合約結束時就須交回政府。如果政府有高效率,理應事先就作準備妥當,利用這些撥歸政府的資產,進行未來電視頻道的訊號傳送服務的公開招標承投。但是政府明顯之前無此考量,結果在與有線磋商續約遇阻滯而專營合約又將屆滿的情勢下,決定成立政府全資公司負責四月二十一日後的電視頻道的訊號傳送服務。吳國昌認為這是政府「做了見步行步的一件工作」。他指,政府開始還說給一間無錢賺的非牟利機構負責電視訊號傳送,「我相信政府在親疏有別下,問過一些人有沒有興趣,在回應興趣不大,而專營公約又快屆滿,於是(臨急決定)由一間公帑公司暫時管理(電視傳送服務),將來情勢有變時就甩手。」但政府並沒有想過用撥歸政府資產來公開招標電視傳送服務管理的方法解決問題。
他又指出,為著讓年長居民對可繼續收看電視的事安心,政府可暫時以公帑進行電視訊號傳送服務,但長遠而言應交市場自由營運。吳國昌還強調,撥歸政府的資產,無理由指定給某公司用的,應公開招標。同時,為迎接公開招標,政府相關工作不應超過一年,「由新公司接手,一年時間足夠了。」
他更強調,全資公司是權宜之計,不應是長遠方式,否則就會變成政府用一家全資公司控制著電視頻道傳輸。這未必是削減現有頻道,而對日後不斷出現的新台,「政府不喜歡某些台的就永遠不加入,喜歡的台就加入,做了資訊控制。」
對於公天未來營運前景,吳國昌認為,現行法律包括電訊綱要法和廣播法,都沒有禁止公天的地面傳送電視訊號的,只不過在澳葡政府時與有線簽訂了專營合約,有線認為公天侵犯了其利益而已。「當專營合約結束後,公天這些活動就完全合法了。」他又指出,政府應以正面心態面對市場開放,讓公天可自由進行接收傳送的服務。而為使地面傳輸服務更加優化和有效規管,政府應給公天發牌。吳國昌亦強調,政府成立全資公司並不能以「一統天下」的負面心態來硬性規定公天都與其合作,否則這就造成行政霸道。
另一方面,政府與有線磋商續約過程存在困難,這其實在過往與一些專營公約商討續約也有此情況,這讓人們覺得弱勢政府被商人帶著行,而不是政府掌握主動權。吳國昌指出,不揣測背後有否利益原因。但在有線專營合約規定約滿後資產撥歸政府的情況下,政府仍然想依賴原有專營公司,這就讓市民覺得有人「搵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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