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檢察院表示,近日本澳不斷發現利用內地銀聯終端機在本澳進行違規刷卡套現以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檢察院呼籲金融部門高度重視的同時,進一步跟蹤此類新型電腦犯罪,依法檢控。
檢察院表示,日前再完成一宗利用銀聯卡終端套現案的初步偵訊工作,涉案的兩名嫌疑人已被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案情顯示,涉案的兩名內地山東籍男子紀某、任某,年齡分別為三十二歲、二十九歲。本月十二日下午,司警接獲舉報,在路氹城一間酒店截查上述兩名嫌疑人,隨後在其租住的酒店房間內搜獲五台內地使用銀聯刷卡POS機,三百餘張銀行卡、五百八十張內地POS機單據、十餘卷POS機用列印紙、點鈔機、計算器及大量現金港幣三百四十餘萬。嫌疑人任某稱上述物品屬於其本人,目的是供其巨額賭博之用。嫌疑人紀某承認替任某刷卡提款三次,總金額約港幣七十萬元,任某每日支付三百元港幣的報酬。經查,兩名嫌疑人涉集團犯罪,他們以酒店為犯案據點,先從內地申請多部第三方支付平台POS支付終端機,以郵寄方式分多次寄運來澳,繞過內地銀聯網絡,直接經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為賭客冒充正當消費,令銀聯以為交易發生在內地,實際是替人刷卡套現,以賺取賭客刷卡套現的手續費及正常交易金額百分之零點二的銀聯手續費。兩名嫌疑人合共涉案交易九百餘宗,金額達三千八百餘萬,從中獲利約人民幣五萬八千元。有跡象顯示該犯罪集團運作達半年之久,他們會不定期轉換酒店客房,並從內地郵寄新的POS機為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案件兩名嫌疑人利用電腦技術有計劃有組織的在本澳非法從事套現服務,破壞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損害金融機構經濟利益。其行為涉嫌觸犯電腦詐騙罪,已對嫌疑人紀某、任某採取了必要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近日,本澳不斷發現利用內地銀聯終端機在本澳進行違規刷卡套現以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檢察院呼籲金融部門高度重視的同時,進一步跟蹤此類新型電腦犯罪,依法檢控,避免使金融機構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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