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梁慧琪表示,近年接送中心越開越多,為保障學童安全,當局自告奮勇,將其納入修訂中的三八/九八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發牌及監察制度》。
就有家長揭發接送中心無牌經營做補習社,梁慧琪表示,接送服務當局在法律上無權利監管。但若從事教學活動,就會依法處理。她表示,接送中心因應社會亦變化越開越多,為保障學童安全,不論從衛生、硬件設施、人員等方面都要顧及。近三年共巡查了近七十間懷疑存有無牌補習服務的場所,並對確認進行無牌補習服務的三十間場所作出處罰,其餘則因未能取得其提供補習服務的確實證據而歸檔。
考慮到現行法規對無牌補習社從事補習活動的罰款相對較輕(澳門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教青局在新修訂的相關法規中,已建議對有關行為採用定額罰款處理,對屢犯者則會進一步加重罰款,以便加強處罰及監管的力度。
她表示,當局一直有派員巡察補習社,而局方網頁上有所有合法補習社的名單,可供家長監測和選擇。她希望家長能小心選擇,而一旦懷疑有非補習社牌照的場所提供從事教育活動,應立即舉報。當局會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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