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負責細則性審議《醫療事故法》法案的三常會,促請政府需做好法案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尤其包括醫生專業認證、強制保險,以及完備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職能工作。
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這三要點事項的難度相當大,委員會稍後與政府討論法案時,力爭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及完善法案。
三常會在去年底至今年農曆新年前,就《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進行公眾諮詢收集意見,昨日委員會對收集意見及法律顧問所做綜合分析意見書進行了討論。鄭志強表示,所收集的三十一份意見書,當中本澳差不多所有醫療團體都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而律師公會亦就法案一些重要條文詳細提出了專業意見和建議。他稱,業界和律師公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委員會下一步細則審議條文「很大幫助,對委員會工作很大支持。」三常會將於下月初開始與政府細則討論法案,鄭志強表示會結合收集到的意見與政府先對法案逐條條文討論後,一些難度大條文就在下階段「攻堅」。
鄭志強介紹,在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經整理綜合主要有如下四內容。
首先,醫療專業的認可制度何時才建立問題。本澳現時欠缺醫生專業認可制度,由此帶來質疑,如果沒有醫療專業證可制度,這個法案具不具備條件?鄭志強指「這是爭議的地方」。有團體認為不是必要條件,但有團體則認為必須要有。甚至有認為應先做認可制度,後才做《醫療事故法》。他表示,醫療業界普遍關心這個問題,特別提出了意見,「如果沒有專科(醫生)認可制度,將來保險怎樣買,有關責任如何負?這的確是一個問題。」委員會稍後會與政府作探討,並會提出有關研究建立認可制度的工作進展,以及何時出台。
其次,醫療事故保險制度問題。鄭志強指出,業界認火應要有一個強制性保險制度,「甚至有些團體提到,如果沒有強制性保險,這個法案強行獲通過了,醫生很難維持到下去,因為保費肯定很高,怎做呢?」再是涉及到賠償方面,如果沒有保險支撐,可能許多醫生一次賠償就是幾年的收入也賠不了。對此,委員會將向政府提出,對強制性保險問題上是有怎樣考量。
第三,法案建議設立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在收集到的意見幾乎一致認為,該鑑定委員會要有很高專業性、很強認受性及權威性。鄭志強表示,委員會亦認為,這個鑑定委員會要真正能夠運作得到,醫療事故法才有效用,「可以說是醫療事故法的成敗關鍵。」他又指,由於本澳的社會人際關係密切,故怎樣有好的迴避規範,這是關切問題。其次,本澳欠缺一些技術專業時,如何透過異地鑑證來彌補本澳技術不足,這需要作進一步探討。
第四,法規中建議,對於提供病歷副本及就醫療事故須向衛生局作出通報等等規範,醫療業界就擔心現今仍未看到政府相關的規則或指引,未來一旦執行會有困難。鄭志強則相信,政府肯定已就有關制定補充性法規和操作指引等正在進行準備工作,並認為可以有足夠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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