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民眾建澳聯盟表示,回歸以來,澳門社會的治安環境持續改善,各行各業得以安穩發展。治安警察局自去年四月組建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運作至今已屆滿一年,警方透過此機制深化警民間的合作,推動警民關係邁向新的里程碑。現時全澳各區共有三十名社區警務主任,不少社區警務主任平日也會主動聯絡警方,及時通報違法個案,這些情報有助警方在較短時間瞭解社區罪案,從而進行針對性部署,盡快破案。因此,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在各區發揮著及時通報社區動態情報、穩定治安形勢的作用,警方也透過此機制快速知悉及傳播警情,並成功緝拿了不少案件。現時的社區警務,更加入了交通安全範疇,讓機制的涵蓋面更為廣泛,值得讚許。
一、加強警務機制內部的協調性
但反思整套機制,治安警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在收到線報後,需根據案件所在區分而進行通報,所屬區分的警務主任知悉後需通知相應警司,讓其指揮屬下前往執法。然而,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與各區警務主任之間,乃至各區警務主任與前線執法者的溝通是否快捷、有效?總部與各區分間的溝通與執行能力是否足夠?當民間的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向局方通報警情,無疑是希望能更加直接和及時地接觸警方,因其承受著市民希望快速解決事情的壓力,而市民能主動聯絡社區警務聯絡主任也是出於信任原則。但在民間警務主任聯繫警方後,警方是否真能依靠這個機制進行暢順的溝通,以致前線執法者能及時執法,並在完成相關執法後將結果及時通報予舉報的民間警務主任,讓這套社區警務聯絡機制在操作時效和效果上符合市民及最初設立這套機制的目的,這關涉到整套機制能否真正有效落實的問題。
二、民間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與社區的關係
至今,治安警察局在全澳各區定時聯絡和會晤的民間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共有三十人,但目前而言,民間的社區警務主任是否充分發揮了其在社區治安方面的聯絡作用?很多民間的警務主任皆是社團領導或骨幹,但除卻經常在報紙、電台等媒體曝光率高的幾位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若非刻意留神,平日的市民大眾很少會認識剩下的二十來位。而那幾位曝光率高的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卻因工作忙碌,市民真正接觸的機會也相應地低。要真正發揮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預防和舉報動態警情的作用,需要全體民間警務主任的努力,當局或社團有需要對社區警務主任進行加大力度的宣傳,讓市民知悉身邊的警務主任,遇有不法行為或線報時,能夠主動向其反映情況,亦讓民間的社區警務聯絡主任不斷搜集資料,瞭解區分治安問題,向治安當局作更詳細的警情通報。
三、數據共享,政府部門間協調運作
過去一年,治安警配合旅遊局對一千多間懷疑是非法旅館的單位進行查封和打擊,前線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值得肯定。但在這些查實為經營非法旅館的單位,治安警察局應對涉及黃賭毒等罪行的案件進行數據統計,從客觀上,計算出有多少違法犯罪行為是非法旅館衍生而來的,並將相應數據反映予旅遊局,讓旅遊局意識到非法旅館對社會的危害性,從而在社會上形成共識,進行相關法律及執法主體的修訂。若非法旅館依舊單靠行政罰款,且有九成人逃款及潛逃出境的情況下,非法旅館的打擊是無盡頭的,治安警前線的執法人員也吃力不討好,久而久之,逐漸變得意氣闌珊。因此,治安警察局在非法旅館的資料數據分析上,有必要向相應部門反映,從而啟動修法程序,從法律上對非法經營者加強處罰和阻赫作用。須知,特區只有一個政府,各司各部門間的工作應是相互協調和配合的,透過相互間的職能及工作配合,從而讓政府在整體運作上更為科學化,達至「增強綜合實力」的施政目標。
綜上所述,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運行一年以來,在社會取得不俗的成效和口碑,但目前機制的發展仍在初步階段,當局可從警務機制內部的協調性、民間社區警務聯絡主任與社區的關係,及相關信息的反映,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工作來加強整套機制在運作上的成效,真正發揮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強大合作根基。◇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