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昨日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議員陳明金關注司局架構調整的問題,宋碧琪就關注政府將如何檢討中央立法統籌制度;陳美儀道出官員績效評審制度的主要性和必要性。
陳明金指出,多年來,社會各方面對特區政府的行政架構、職能分工、決策和執行職責、人才素質和能力、行政效率和開支等問題,一直不斷提出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今年是澳門回歸十五周年,也是特區政府換屆之年。他關注特區政府究竟如何把握這個時機,進一步推動行政體制改革,回應社會訴求?而現有的「五司」架構、主要官員、局級部門職能,將來會不會有調整?
宋碧琪指出法律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基石。
特區政府多次表示,優先推動有關的民政民生法案,可惜,政務不協調,令立法修法工作一推再推。
從體制上看,現行的中央立法統籌,未能夠解決部門立法各自為政的弊端,導致每年的立法計劃未能有效落實;各司相對獨立,橫向協調比較困難,這也是現行機制,無法發揮作用的最大阻力。而一司之內,要顧實務又要顧立法,有時往往又力不從心。
因此,她特別關注政府將如何檢討中央立法統籌制度?會否考慮以「中央立法」取代現行的「部門立法」制度?對於一些社會強烈訴求的民生法案,例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防火安全規章》、《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等,如何切實推進相應的修法、立法工作?
陳美儀關注官員績效評審制度的完善,認為只有落實到位才能更好地提高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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