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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的士違規二百一十二宗 兩司機辱警送法辦 警籲在「五.一」期間須自律

2014-04-30 00:00
 【專訪】今年首季的士違規個案達二百一十二宗。警方昨將辱警的兩名司機移送檢察院起訴,並籲請的士司機「五.一」期間自律。另外,昨晚五時至七時的執法行動中,共檢控「五名的士司機,其中兩名拒載,三名濫收車資。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聯同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於昨傍晚假葡京前地介紹聯合檢控違規的士司機情況。
 治安警察局交通警副警司馬超雄表示,警方和交通事務局前晚的執法行動中遇到兩名極不配合的的士司機,兩名涉事者並辱罵警員,警方於是依法將其拘捕,並於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起訴。
 馬超雄強調,的士違規行為不僅影響的士業的聲譽,更嚴重的是破壞澳門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他籲請的士司機自律,勿要以身試法。並強調「五.一」期間會增派警員配合交通事務局的稽查工作。
 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謝誓宏表示,遊客增多是的士司機違規的原因之一。包括濫收車資、揀客和拒載。在節假日期間,濫收車資高達一百、兩百元甚至五百元,例如從葡京酒店到機場,竟有司機獅子開大口要價五百元。
 他稱,修訂中的《的士規章》應會在第三季進入立法程序,新法例包括吊銷的士專業工作證。
 昨傍晚時分,警方和交通事務局於葡京酒店的士站等地執法,短短不足十分鐘,就有兩宗拒載和講價的違規個案,並即時被檢控。
 據介紹,今年三個月,的士稽查發現違規個案合共二百一十二宗,主要涉及濫收車資一百六十二宗、拒載四十四宗、的士營運期間上未有擺放工作證三宗及工作證擺放不正確三宗,交通事務局已對有關違規的士司機展開處罰之行政程序,至目前,已被處以罰款的個案共十一宗,當中濫收車資六宗、拒載兩宗、的士營運期間車上未有擺放工作證兩宗及工作證擺放不正確一宗,其餘個案側仍在進行相關行政程序。
 同期,交通事務局與警方開展了合共七十四次聯合行動,發現違規個案總數一百四十八宗,主要涉及違規類別:濫收車資一百一十宗、拒載三十四宗、工作證擺放不正確三宗及的士營運期間車上未有擺放工作證一宗。
 另外,今年首三個月,交通事務局接獲市民反映的士違規的意見共有六百九十七宗,反映的內容主要為濫收車資(二百一十二宗)、揀客拒載(一百九十六宗)、服務態度(五十八宗)、故意兜路(五十六宗)等,當中十六宗已處於罰款,其餘個案亦已跟進處理。
 面對的士行業出的違規行為,政府予以高度重視,認同應透過提高罰則加強阻嚇作用,現已完成修訂《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文本,預計於今年第三季會進入立法程序。是次修訂主要修改規章中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包括增加對該等違規行為的處罰金額及引入治安警察局的執法權限,以提升執法效率,更有效地打擊的士濫收車資違規行為。同時亦會從整體研究調整的士制度,期望在經充分社會諮詢後以法律形式作出規範制度。
 除此之外,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加強日常稽查,聯同警方開展聯合行動,打擊的士違規行為,同時,因應「五.一」假期將至,會繼續在澳門半島驗離島作不定點巡邏,並因應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巡查時間,以打擊各種的士違規行為。在此亦提醒的士乘客,毋須與司機商議地點或價格等問題,上車後祇需說出目的地便可,若司機與乘客有商議之舉,已構成拒載行為,乘客可即時向稽查人員舉報,若現場未見稽查人員,則可向附近警員報案。而乘客在反映違規情況時,應盡量記下的士車牌號碼、司機姓名或工作證編號、事發日期時間及保留的士發票等關鍵資料,以便局方在調查過程中可更有效也搜集證據,對違規司機進行檢控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