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民政總署十幅永久墓地涉及的瀆職案繼續審訊,合議庭決定再傳召前管委伍秉賢出庭作證,同時亦傳召接替伍秉賢的管委吳秀虹,要求兩人在庭上說明交接文件工作,以及第二號文件夾被鎖在辦公室三號櫃的問題。兩人最快明天出庭。另外,證人在庭上稱,當年將二號文件夾交回伍秉賢手上。
初級法院昨繼續審理民署的墓地瀆職案,四名被告包括前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主管馮惠星,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主管馮星、處理墳場墓地主管邵國權、全部按時出庭。
昨日一開庭,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向法庭申請,因為從報章中得悉第二號文夾內,有十幅墓地原文件,所以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伍秉賢再出庭。
輔助人歐寶蓮亦支持助理檢察長申請。
至於辯方三名代表律師則反對再傳伍秉賢上庭,原因是伍秉賢在今年一月二十四日於庭上稱,第二號文件夾內是一些普通文件,結果卻在二號文件夾內找到兩套十幅墓地文件副本及相關目錄,報告書等正本,因此,認為伍秉賢再上庭都是隱瞞真相,對案件尋找真相事實無幫助。
經過控、辯及輔助人一番意見表達後,合議庭即時進行商討,合議庭主席林炳輝隨後表示,暫時無需傳召伍秉賢再上庭,維持先分析文件證據及聽完全部證人後,再決定伍秉賢是否要再出庭。林炳輝又表示,檢察院負責舉證,但辯方的舉證法庭同樣會聽取和客觀分析,不會因為辯方的舉證而不接受。他又多次提醒輔助人及辯方律師不要爭拗,不要離題發言,集中控訴書內容發言及提問。
在林炳輝公佈暫時無須再傳召伍秉賢上庭後,隨即繼續聽取上一庭的證人,任職民署管委會助理技術員的Liada Maria作證。
Liada Maria在回答辯方律師時表示,按伍秉賢指示,整理有關墓地的第一至第八號文件夾,之後,又按伍秉賢指示,將第一至第八號文件夾退回給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同時亦有寫明不用退二號文件夾,因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已有二號文件夾的內容,所以抽起二號文件夾,並交回給伍秉賢。
就有關問題,林炳輝亦問Liada Maria,伍秉賢叫退回文件過程中,卻要求抽起二號文件夾,證人為甚麼不提出疑問,如果其他人要到環境衛生及執照部找二號文件,就會找不到。
Liada Maria回答稱,按伍秉賢指示交第一至第八號文件夾給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但不用交二號件夾,並將二號文件夾交回給伍秉賢手上。
由於二號文件夾為何被鎖在伍秉賢前民署辦公室的三號櫃內,伍秉賢和吳秀虹是否有文件交接等疑問。合議商討後,決定再傳召伍秉賢上庭,同時亦傳召吳秀虹上庭,希望說明有關疑問。兩人最快明天可出庭。
另外,辯方律師要求證人Liada Maria解釋二號文件夾內有兩個目的,一個有條碼,一個無條碼一事。
Liada Maria稱,有條碼是從電腦編印出來的。
山度士又問從電腦記錄中顯示,目錄建立時間為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目錄修改時間為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質疑建立時間遲過修改時間。
Liada Maria沒有回答。
山度士又在庭上提到,伍秉賢於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上、下午都在檢率院落口供和提供文件,質疑伍秉賢將文件交給檢察院而不是被告,山度士還提出,證人李家輝早前出庭時已表示,第二號文件夾一直在伍秉賢手上,所以伍秉賢在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仍可向檢察院提交十幅墓地相關文件,昨日證人Liada Maria亦稱第二號文件夾交回給伍秉賢。上述各證供證明伍秉賢一直持有第二號文件夾。
案件明早繼續審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