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就路環船舖街考古發現距今約三千八百年至三千年的史前文物,包括兩處火塘遺跡,是一完整沒受破壞的古人類活動面,文化評論人李展鵬指出,該文化遺產較歐洲許多保留下來的遺址更加完整,實在「具有原址保留的價值。」他並強調,所謂發展的概念不應只以經濟收益和建有多少樓宇作衡量,一些珍貴歷史遺產得以保留,「這個保育其實就正是發展」。他促請文化遺產委員會,對路環船舖街的遠古遺址的保育發揮其功能作用,包括提供文化遺產的考古專業意見,以及反映市民聲音。
李展鵬昨接受訪問表示,今次是很重大的考古發現,路環船舖街遠古遺址有三千多年歷史。「我們許多時候講澳門歷史會由宋朝南遷開始講起,講的是八百多年前,但在南宋之前澳門這裡有甚麼呢?其實我們不知亦很少人去整理,所以,我覺得這個考古是非常重要。」
然而,現時官方發出的訊息並不清晰,而文化局局長前日又指,路環船舖街發現考古文物現時仍屬遺跡發現階段,亦非確切為遺址發現。李展鵬質疑,當局「一時話一些個別零星文物發現,一時又話遺跡,一時又話遺跡不是遺址。」他指出,在船舖街一下子可以挖掘到幾十件文物出來,其實這個相對而言是集中和龐大的,已經不能說很零星。再者,以他的理解遺跡與遺址沒有分別。
社會現時關注是船舖街遺址能否得以完整的保留。李展鵬表示,對原址保留的考慮要素,其中建築結構保留相對比較好。舉例在歐洲和許多地方或美國都會見到,「可能鋪著一個透明玻璃,你會見到以前舊城墻的遺跡,還會見到建築結構,通常這樣情況,就有原址保留的價值。」至於船舖街遺址,從電視上所見的片斷,「我覺得這個非常之完整,其實,應該話比起我許多時候在歐洲看到保留下來的更加完整。因為你見到是有間格的建築結構,或者說這個現在指是主要煮食地方,還見到這個結構仍在。驟眼看,都似乎幾有原址保留的價值。」
另一方面,隨著新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已實施,社會希望能依法妥當處理在私人地段的文遺保護問題。李展鵬引述有報章評論指,船舖街遺址的處理,不能只是文化局作一個決定。因為在文遺法規定設立有一個文化遺產委員會,所以如何解決這個地方的私人物權等一類問題,要諮詢文遺會意見。「我覺得民間要多些聲音,讓政府知道我們看法。他又認為,今次是很好的時機,觀察文遺會怎樣運作,「是否幫到市民、幫到澳門,去做一個好的文化保育。這個我們可以觀望,當然呼籲文遺會可以…首先在考古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提供專業意見,亦反映市民聲音。」
近年公眾對文物保育的訴求愈加大,但同時有聲音要求發展與保育之間要平衡。然則,李展鵬認為,發展與保育之間要平衡「其實是偽議題」,因為保育就是一種發展。他指出,為何有說發展與保育平衡呢,「因為現在講的是一種經濟收益的發展,會覺得起少咗樓,發展就需要平衡…成日利用緊這樣邏輯。但如果我們一些珍遺歷史的文化遺產可以保留,對於我們來講,這個保育其實就正是發展。譬如講,澳門人由以前不知道幾千年有些原始人在這裡生存,現在大家知道了,這個就是發展,咁認識好多關於這個城市的東西,對於這個城市的感情和歷史發展就知道得更多,這個就是發展。」他強調,其實許多不是用經濟收益、GDP、起了多少樓宇來衡量,「保育根本就是一種發展,他的發展是知識上發展,是對這個地方認同感的發展,以及怎麼維護這個地方的公民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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