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日前當局就六月三十日後「綠巴」服務的安排及批給合同情況表示,正與有意承接「綠巴」的新營運者進行磋商批給服務,爭取近期以公共服務批給與新營運公司簽訂合同。對此,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當局應盡快公佈新營運公司及公共服務批給合同供社會和廣大市民監督。同時,更應以是次事件為契機,統一並完善全澳公共巴士服務合同,改善現時巴士服務質量不足的問題,切實回應市民使用公交出行的需求。
梁安琪指出,當局稱將按照新巴士服務批給合同的規定,改變未來巴士營運者的收入模式,巴士公司將由收取政府服務費轉為直接收取乘客票價。而政府則將對營運者提供設上限的財政援助,援助與服務評鑑機制直接掛鉤,並將每年檢討。她認同當局透過此舉激勵營運公司提供更優質服務的立意,亦認為現時新巴士服務批給合同已進入最後磋商階段,當局更應藉此機會,再檢討並改善現時巴士服務質量不足的問題,緩解市民「搭車難」的問題。
她還指出,日後本澳將有三間巴士公司共同提供巴士服務,而新巴士服務的合同與舊有合同的不一致,將導致三間巴士公司的經營模式、評鑑標準不統一,此舉不利於維持良性的市場競爭,亦難以確保巴士服務評鑑的公平性及科學性,容易影響本澳巴士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對此,梁安琪認為政府應訂立如何協調「三巴」的機制及準則,免致日後引起坊間認為政府偏幫某一公司。
她更希望當局能盡快統一本澳「三巴」的制度及模式經營,透過統一及科學的票務收益、服務評鑑機制,不斷優化整體公共巴士服務,推出更多鼓勵措施,引領巴士公司提升服務,讓民眾受惠。
梁安琪強調,「綠巴」破產由政府接管以來,當局屢次以「公交服務涉重大公共利益,但因合同未簽署存在變數」為由,未能向公眾公開事情進展情況。而現時離政府接管期滿不足一月,當局仍未能公佈巴士服務批給合同內容供社會和市民監督,未免令一眾市民質疑日後巴士服務能否真正得到改善。她督促政府本著向社會負責的「陽光施政」理念,儘早公佈相關信息減少市民憂慮。◇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