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就立法議員陳美儀表示,澳門土地資源不足,行政當局在規劃土地用途時就更應該更作全面及謹慎的綜合考量,以社會整體利益作大前提,可惜當局在土地規劃時一再出現選址錯誤或規劃粗疏而導致的過失,例如:在二0一二年發生的「有禮加油站」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搬遷,破壞龍環葡韻的生態環境,最終在激烈的社會迴響聲中,撤回選址方案;近日又發生了氹仔盧廉若馬路附近小公園興建油站,引發居民到公園靜坐事件,再一次引起社會對土地規劃問題的關注。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六月十日發出的新聞稿表示,要拆卸該公園而興建油站是基於兩大原因,包括氹仔區發展需要,以及為配合輕軌工程,將位於黑沙環區原用作興建油站的一幅地段為置換,事實上,這兩大原因正正是突顯出當局在土地規劃上的輕率,缺乏以民為本的精神。
首先,現時在氹仔區這七點六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經有五家油站,根本能滿足居民需求,而且在盧廉若馬路的另一入口,鄰近童軍總部附近,已經有一家油站,可以說是「入油方便過買米」,加上被拆卸的小公園是小潭山的入口,鄰近新春爆竹燃放區,也是僅餘小面積的綠化區,所以要拆卸這小公園而換作興建油站,是不合理、不安全和破壞環境的造法。
其次,當局將原本位於黑沙環馬場東大馬路的油站用地與這公園置換,也有違政府科學施政的理念,當局早年批給在馬場東大馬路原址興建油站,理應是按實際情況作出考量,有充分的理據,例如居民或發展需要,但當局任意將油站搬至氹仔,那原本在黑沙環區的需求該如何解決呢?
為此,他提出以下之書面質詢: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在收到承批人提交的氹仔盧廉若馬路附近小公園興建油站方案後,分別向政府多個部門進行協調溝通」,換句話說,當局在選址上只著重操作上的考慮,而沒有顧及居民的需要及感受,使人感覺是「為有而有」並不是「為需要而有」,對此,當局有甚麼理據認為原先選址的黑沙環區對油站的需求沒有了,反而氹仔就要興建更多的油站,甚至乎在同一條盧廉若馬路上需要兩個油站,在置換選址上又以甚麼標準作出考量?
二、當局在同意興建油站批給時,有否考慮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影響,以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既然社會對油站選址議論紛紛,在聽取民意驗保護綠化區的前提下,當局會否提出暫緩工程,作重新檢視及規劃?
三、當局在土地規劃工作上,接二連三出現行政錯誤,不但導致公帑損失,更引起民怨,究竟當局有否汲取教訓,日後又有甚麼機制避免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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