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三次全體大會,就《勞動關係法》法律關於計算僱員解僱賠償的兩項上限規定,勞方委員要求予以取銷,但資方對年資計算沒有提出建議,而工資上限建議由一萬四千元調至一萬七千元。政府下次執委會會議會表達意見,希望達致平衡。
勞方會上正式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讓被無理解僱員的僱員都能獲得按實際工資和年資計算的應有賠償。認為法律早已不合時宜,此次修法必須取銷上限的規定以彰顯公平性。
資方重申各有意見,經與多方成員、商會社團討論收集中小企業承擔力,建議月薪上限可調至一萬七千元較為合理,而年資方面,沒有提供意見。
政府代表稱現會整合勞資雙方意見,待下次執委會會議上再討論,政府亦會平衡意見,提交方案,因此現階段未能作任何意向公佈。至於未作公眾咨詢,則日後視乎情況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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