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美儀表示,澳門經濟暢旺,各行各業都需要大量人力資源,雙職家庭非常普遍,自然增加了對家傭需求,事實上,當這些家庭聘用到可靠及具能力的家傭後,就可安心出外工作,讓社會獲得更多勞動力,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
根據人力資源辦公室的數據,截止二0一四年四月,澳門有外地家傭二萬零六百六十人,這就意味著本澳有近兩萬多個家庭需面對外地家傭的勞資關係,但可惜的是本澳未有因應外地家傭這具有特殊工作性質的行業立法,導致行業充滿灰色地帶,常常引起勞資糾紛,加上不合時宜的職業中介所制度,讓部份害群之馬有機可乘,鑽法律空子來謀取利益,本人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希望專門立法規範家僱領域的勞動關係及中介所的法例,希望政府能夠盡快回覆,今日(六月十三日)我就其他未盡事宜提出一頭質詢:
一、現時澳門未有專門為家僱行業度身訂造的法律法規,由於特殊的工作性質,適用法律與實際情況存在嚴重的脫節現象,造成了僱主和外地家僱之間出現了一定矛盾。一旦出現勞資糾紛,又缺乏有效的調解機制,令僱主及家傭都有冤無路訴,不但未能解決問題,更令雙方衝突惡化,對此,政府在當前未有專門家傭法律的情況下,政府如何協助解決僱主和家傭間的糾紛?
二、澳門二萬多個外地家傭和僱主,理應是社會的一大行業,但由於僱主和家傭雙方都是為數多而又分散獨立的個體,所以家傭問題一直未獲政府重視,加上澳門的外地家傭政策政出多門,為保障僱主和家傭的雙方權益,政府會否考慮增設專為僱主及家傭而設立的溝通機制?
三、第三二/九四/M號法令《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已經實施了二十年,而且至今從未有任何修訂或更新,十年人事幾翻新,何況是二十年,這二十年來澳門社會環境和經濟情況都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當局一直沿用二十年前的規定來監管職業中介所的運作,根本嚴重脫節,在社會上和立法議會中都有聲音多次促請政府盡快更新、完善有關法例,但多年來,政府都只停留在「紙上談兵」的地步,三翻四次表示正在研究和諮詢業界中,但卻遲遲未見法案出台,究竟政府何時才可以提交法案,雖然早前我已提交了有關問題的書面質詢,但由於今日有政府官員出席,所以希望當局能夠藉此機會透露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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