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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瑞權指毒品危害社會 質詢當局有何措施遏制

2014-07-02 00:00
 【特訊】就青少年吸毒個案近年不減反增,立法議員麥瑞權書面質詢當局有何措施打擊毒品危害社會。
 他指據近日傳媒報道:「警方統計資料,去年販毒運毒罪案達二百三十一宗,較前年大幅上升逾八成;吸毒案件有三百二十五宗,亦較前年上升近兩成。同時,根據社工局統計,去年濫藥者中央登記系統共錄得有六百三十六人,同比上升近一成,接受戒毒治療個案增至六百0九人,當中一百二十二人為新增個案,為歷年最高。主動戒毒個案增加,意味著整體吸毒人數正不斷上升。一系列數據表明,本澳毒品問題走向嚴重,對社會尤其青少年將造成深遠影響…另一方面,不少毒販專以賭客、外地人為販毒對象,販毒途徑、方式更為隱蔽,增加警方打擊的難度。由於本澳針對毒品的刑罰,尤其對吸毒的刑罰遠比鄰近地區為輕,坊間早有傳言指不少外地人視本澳為『吸毒天堂』。」
 鑒於毒禍危害社會,尤其是關乎青少年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他於二0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曾就青少年吸毒的書面質詢中,向行政當局提出其中一個問題如下:
 一、專家學者及市民認為,青少年濫藥問題具有低齡化及隱蔽性的趨勢,難道澳門社會的快速發展真的必需以損害青年一代,尤其是需以青少年「吸毒」為代價?為甚麼?針對「低齡化」及「隱蔽性」,短期內行政當局應如何保證年輕一代的身心健康及未來當局該採取怎樣的實際措施應對?例如:是否會考慮修改目前的法律,加重相關刑罰,從源頭上打擊及懲罰製毒者及販毒者,以增阻嚇作用?
 而於今年六月七日收到行政當局就上述書面質詢的問題作出回覆。但對於回覆函件內關於(研究加強法律的阻嚇作用)回應中指出:「社會工作局將透過禁毒委員會轄下的『禁毒法執行及跟進工作小組』,綜合各方面意見,對現行『禁毒法』提出可行的修改建議。警方亦認同應檢討涉及毒品犯罪的現行刑事政策,評估現行法律的執行效果和司法效能,以有效阻嚇那些利用心智未成熟之青少年作為犯罪工具的犯罪分子,教育暨青年局將與學校、其他部門及機構合作,加強法制教育,讓青少年清楚理解及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
 然而,問題在於行政當局既然知道問題所在,以及制定了相關的解決措施,例如信函內(努力打擊毒品犯罪)回應中指出:「警方在本澳亦加強了網吧、遊戲機中心、卡拉OK、公共籃球場、桌球室等罪案容易滋生場所的監察及稽查工作,同時透過警、校聯絡機制,與校方密切溝通,了解學生在校內的情況,以盡早發現倘有的青少年違規問題(尤其毒品方面)並從源頭加以打擊。此外,透過『大廈罪案預防小組』及『關注少年組』人員,接觸大廈居民、學校及民間團體,以預防和打擊青少年利用私人大廈單位進行集體吸毒。」但為何至今毒禍的個案數字依舊攀升?
 就上述問題而言,行政當局尚未對專家學者所建議的「是否會考慮修改目前的法律,加重相關刑罰,從源頭上打擊及懲罰製毒者及販毒者」作出完全而清晰的回應。那麼就毒禍的問題,判刑過輕是否便是導致個案數字繼續上升的主要原因?
 有鑒於此,他再次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傳媒報道指出:「去年販毒運毒罪案達二百三十一宗,較前年大幅上升逾八成;吸毒案件有三百二十五宗,亦較前年上升近兩成。」況且到目前為止,毒禍的數字不降反升,證明預防的機制已經失效,請問行政當局有否對相關的解決措施進行檢討和績效評估?同時又會否「加重相關刑罰」,藉以法律與相關措施雙管齊下,達至有效打擊毒品犯罪的行為?請詳細解釋及說明之。
 二、專家學者指出對於行政當局上述制定一系列的措施解決毒禍的問題上未能得到彰顯。質疑是否刑罰判得過輕,還是法律本身有缺失?抑或所制定的預防措施出現問題?請向市民詳細解釋。
 三、有市民叫我問一聲政府,既然清晰知道毒品禍害社區的現實和執法情況,卻未能從根源上禁止毒品繼續危害本澳社會發展,請問行政當局回應指「綜合各方面意見,對現行「禁毒法」提出可行的修改建議」,是否已經有時間表並已經切實地正在進行修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