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鄭安庭表示,澳門的交通問題日益嚴重,尤其是近年來涉及持特別駕駛證人士不正當駕駛而導致之致命交通意外不斷發生,接連的悲劇已經引起社會強烈的關注,政府應該考慮其對本澳交通安全所造成的危害性及惡劣的社會影響。
有關當局於二00九年時已經停止批出特別駕駛執照,但根據有關資料顯示,現時仍有超過一千個特別駕照執照。根據有關規定,持特別駕駛執照之人士只僅容許其執行兩地間點對點之跨境運輸工作,但有不少業界人士反映,事實上持特別駕駛執照外地司機過界工作情況較為猖獗,經已嚴重影響本地職業司機生計,然而,有關當局卻一直對此坐視不理。此外,持特別駕駛執照之內地司機與本澳的駕駛文化和駕駛訓練更有很大的差異,存在行車規則與駕駛習慣頗大的不同,相關駕駛者以習以為常的規矩在本澳駕駛,在不熟悉本澳路況的情況下,較容易發生交通意外。更有業界人士指出,部分持特別駕駛執照的司機因培訓不善,守法意識薄弱,而經常出現逆線行駛、違章超車或在行人道前強過斑馬線,不讓行人等駕駛情況,對本澳市民出行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
為此,他謹提出下列質詢:
一、部分持特別駕駛執照司機明顯地利用法規漏洞進行過界工作,嚴重影響本地職業司機的生計和業界權益,情況已較為猖獗而且至今仍然持續,對此特區政府有何對策解決?又有否與內地有關部門磋商協調,研制相應的措施予以解決?
二、外地司機與本地司機的駕駛文化不同,甚至部份駕駛者被業界批評為不合格者,對此,當局會否考慮有關法規修訂前採取即時補救措施,例如要求所有持特別駕駛執照來澳工作的職業司機,都必須強制接受補充性交通課程培訓,以便其深入認識本澳的路面情況和遵守本澳的駕駛習慣,並於課程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在澳駕駛?
三、涉及特別駕駛執照的意外持續發生,原因之一是外地司機在澳駕駛時若違反了交通規則,並非採取「即罰」的措施,故無法起到阻嚇的作用。故此,當局會否對現行的《道路交通法》作全面檢視和修改,以堵塞法例漏洞,即時重罰油懲戒肇事者,以倡導遵章駕駛,切實保障市民的人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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