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正在進行公開諮詢的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有市民認為消費者委員會欠缺權力,根本難以解決消費爭議和監管市場。
論壇邀請到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陳漢生、法務局查核暨申訴廳廳長林智龍、民政總署衛生監督部部長田紀洋、青洲坊會副會長張捷、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齊就主題作探討。
陳漢生稱,現時收到兩個主流意見,其中六成建議可實施強制仲裁,但亦須考慮自願仲裁的立法原意。指一直研究特定情況作規管。另是對不良營商手法的規管,有意把涉及誤導成份的問題納入修法範圍,更好地保障消費者。
有市民認為澳門消委會角色、定位、職能似乎都無力解決消費爭議,法務局就話無暨定立場。
張捷和林宇滔都擔憂修法需時,然而現有的一些問題,政府可以透過行政措施改善消費爭議問題,例如清晰價目標示和統一秤重方法等,不需待用法律定明細項。
田紀洋介紹,當局正修訂檢疫方面的相關法律,設立臨時進場機制,容許經營者,無需在批發市場內有鋪位租賃,亦可進行蔬菜的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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