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指出,非法旅館和的士問題已到了必須解決的地步;委員會主席陳明金督促政府,在打擊非法旅館方面,需要重點加強巡查黑點,同時要檢討法例,確定執法機構的權責,以及相關法規配套是否足夠;至於的士服務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委員會認為的士服務定位須回歸到公共交通工具而非投資工具。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在本會期完成對兩個跟進事項的分析探討,並於昨日簽署了相關兩份報告書:「跟進第三/二0一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適用情況」、「跟進的士服務監管問題」;陳明金表示,報告書亦會交給政府。另外,在立法會的本會期於昨日最後一天,委員會亦確定了下個會期工作計劃,陳明金說,委員會一致認為,下一個會期需跟進中央招聘制度和酒後駕駛問題的兩個議題。另外,有委員認為需關注公務員和紀律部隊宿舍問題,以及公務員數量膨脹問題,不過,這兩項建議在委員會內未能得共識。對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適用情況,委員會報告書指出,從相關法律由二0一0年施行迄今,不僅每年封印的單位數字和罪案數字有上升的趨勢,而且被封印的單位有半數左右涉及刑事案件。委員會認為,有關犯罪的統計數字說明,非法旅館已非平價酒店那麼簡單,其衍生及隱藏的犯罪問題不容忽視,而其對居民的滋擾也必須得到有效治理。因此,委員會認為,鑒於非法旅館經營情況的變化,特別是非法旅館針對人群的變化以及涉及罪案的增加,有必要考慮修改法律,以增強打擊力度。譬如,有文員提出應當擴大警方在監管非法旅館行動中的作用,有的建議由治安警察當局負責執行法律以取代行政執法人員,有的建議賦予旅遊局稽查人員刑事警察當局身份等。政府代表解釋,目前警方已經以不同形式參與執法,包括聯合巡查執法或者在自行調查犯罪過程中附帶地發現非法旅館。對於提供非法住宿的行為,「刑事化」也未必是最有效的解決手段,從實際效果來看,目前法律賦予的封印、斷水、斷電等行政手段和措施非常有效。委員會強調,法律的有效性需要通過實踐來檢驗。針對非法旅館屢禁不止甚至有所蔓延,並且犯罪發生率較高的情況,有必要從改善執法和完善立法兩個方向來思考。一方面,需要不斷改善執法情況;另一方面,鑒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實施將近四年的時間,也有條件根據實際情況,檢討賦予行政機關執法權限是否適當、賦予的權力和工具是否足夠、法律責任制度是否有威懾力等,以便為有效打擊非法旅館奠定法律基礎。政府代表也認同法律有檢討和完善的空間,對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也持開放態度,但對於採取什麽樣的具體措施則認為需要深入的分析研究。委員會就政府改善執法情況提出了具體建議,包括對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建立官民合作的機制,提高打擊效果。這些建議得到政府的積極回應。同時,委員會也建議政府研究家庭旅館合法化問題和失去廉價酒店的建設,以便從經濟角度減少非法旅館賴以生存的土壤。鑒於打擊非法旅館必須與其他相關法律配合,委員會就完善有關立法包括分層樓宇管理法、租務法等提出意見,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研究。政府表示,會與有關部門開展合作,積極推進相應的立法工作。委員會將在適當的時候跟進租務法的相關事宜。至於對跟進的士服務監管問題上,委員會一致認為,需要從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認識的士法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委員會不僅就的士服務法律制度改革的方向達成了共識,即的士服務定位須回歸到公共交通工具而非投資工具,同時也就的士發牌和監管的具體制度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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