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爭取連任時曾大開金口,指限制樓宇高度的要與時俱進,下一屆新政府上場後會適時研究取銷「街影條例」。一語激起千層浪,如此有利地產發展商的提案,他們當然無任歡迎。然而,社會團體、部分城規會委員、城市規劃師乃至民建聯對此均表現深深的憂慮,強烈反對取銷「街影條例」,期望政府要展開公開諮詢,收集民意後再作決定。
「街影條例」是本澳現行《都市建築總規章》第八十八條的俗稱,一般建築物的高度須與面向街道闊度成七十六度角。在街影條例的限制下,現時高層樓宇通常是階梯式設計。換言之,逼使建築商需犠牲部分建築面積,令到陽光可以照射到底層和街道;因有角度要求,街道的闊度對樓宇的高度有一定限制。雖然,街影只是限制高度的其中一個系數,但當初設立街影的原意估計更多的是一種人性化的表現。聯合國和很多先進國家均已制訂法例,將日照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權及公民權加以保障。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亦明文規定個人在其住宅每天應最少享有三小時的日照。
香港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香港政府財政收入大比重依賴賣地,不得不取銷街影讓地產商謀取更多利益,但取銷街影後頻現不少問題,如出現屏風樓、牙籤樓等冠絕世界之最的畸形建築,更由於通風不暢,地區性的空氣污染問題加劇,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空氣質素和健康嚴重。澳門的居民實在不願意步香港的後麈;亦不願崔特首「陽光政府」的理念不再延續;更不願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再犠牲現有的生活素質和身體健康去換增加小小的居住空間。
陽光的殺菌作用和良好的通風對社區的公共衛生和市民的心理健康是無可替代,起到極其積極正面的作用。以石排灣公屋群樂群樓為例,居民多有投訴整個樓宇群內無陽光照入,矖衣服、棉被都極為不便,經常有一陣霉味;他們抱怨公共平台內少有一絲陽光透入。氹仔中央公園三面環圍高樓建築,整個公園通風差,悶熱無比。試想未取銷街影條例的情況下,已出現如此多的特別例子,
倘若取銷街影條例,社會各界均擔憂往後無力約束建築商,為「地盡其用、物超所值」,一棟棟直角高樓大廈將可能直插澳門各處,並可能到時澳門真的會變成石屎森林,大廈之間相互遮擋,陽光照不到街,通風受阻,出現熱島效應強勁的情況,受苦的最終是居民。
因此,街影條例不應該被取銷,政府反而應該重視並研究深化。站在公眾利益角度建設宜居城市,站在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並考慮澳門未來長遠的城市發展的立場,澳門居民都會堅守街影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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